首席評論
  □何龍
  浙江張高平叔侄冤案的追責呼聲一直在此起彼伏,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,這一呼聲更是引起許多與會者的共鳴。現在,關心“二張”冤案的人終於得到比較確切的回應——浙江將啟動追責調查。
  中國青年報昨天報道,4月9日,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稱,調查組將對“二張”錯案原辦理過程中公、檢、法各部門辦案環節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,並將根據調查情況,嚴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。其中包括案件的審核人——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、“女神探”聶海芬。
  “二張”案發生於2003年5月18日。張高平叔侄開車搭載的17歲女子被姦殺,“二張”被杭州警方收審並承認了姦殺罪行。後來張輝被判死緩、張高平被判有期徒刑15年。
  在獄中,叔侄倆都堅稱自己是在暴力取證下供認強姦殺人的。10年之後,杭州警方通過被害人留下的DNA與2005年被執行死刑的罪犯勾海峰進行比對,發現了令人震驚的結果:勾海峰才是強姦殺人的最大嫌疑人!
  浙江省高院稱,該案偵查機關違法使用“獄偵耳目”袁連芳採用暴力、威脅等方法參與案件偵查,獲取張輝有罪供述,同時又以袁連芳的證言作為證據,直接導致了這起冤案。
  杭州警方用一個不具偵查資格的“獄偵耳目”來協助取證並輕信了他,卻不顧受害者留下的DNA證據,這是何等的荒唐!而“女神探”聶海芬恰恰也是這起冤案的“真凶”犯下的另一起殺人案的偵辦者,她讓最大的真凶嫌疑人在眼皮下錯過,僅僅是辦案能力問題嗎?同時,作為互相牽制的檢察院與法院,又為什麼都沒有發現此中的破綻?
  十年冤獄對無辜者將構成怎樣的身心傷害,沒有坐過牢的人也可憑藉對監獄的間接瞭解想象其中的恐怖。而且冤案還會殃及受冤者的親屬,並讓真凶逍遙法外,讓法律失去權威。
  我們都知道“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”的名言。實際上,即便是“聖賢”,仍然也會犯錯。正因為個人的“錯誤總是難免的”,我們才要建立減少和避免犯錯的機制,包括公開機制、制衡機制、監督機制、糾錯機制等等。在法律構架上,才有公檢法之分,才有疑罪從無的理念,才需要律師和陪審員。
  但我們的公檢法之間的關係,用過去的表述叫“兄弟部門”,屬“同志”關係,往往配合多於制約。除此之外,公檢法上面還有許多領導,名義上都說不能幹預司法,但只要歸地方長官管轄,公檢法獨立辦案的空間有時就難以保證。至於律師,我們都知道在一些時候,他們還自身難保……
  這起冤案能夠公開,應該說是一種進步。但僅有公開還遠遠不夠,尋找冤案的根源和追究冤案的責任才是我們最需要的進步,因為這種重大冤案並非偶然的失誤,類似的冤案在別的地方同樣發生過,最典型的是安徽於英生殺妻冤案,要不是真凶碰巧落網招供,於英生將要把牢底坐穿——但他已經冤坐了17年的牢!如果冤案止於賠償,無人需要為冤案付出代價,那麼冤案還不會停住步伐,上訪的隊伍還難以減員。
  然而,追究責任所牽扯的往往不是一兩個人,尤其當牽扯到某些官員和重要人物時,追責往往比犯錯更為困難。於是我們經常見到各種各樣的“臨時工”,以及沒有真相的結局、沒有答案的結果。
  現在浙江終於有了開端,我們期待得到有滿意答案的結果……
  (作者是本報首席評論員)
  (原標題:沒有被追責的冤案將不會停住步伐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m54omkap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