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,要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,這對做好新形勢下的檢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。
  公平正義是法律的核心價值,實現公平正義是我們黨的一貫主張,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在要求。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,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。
 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,首先必須嚴格執法。通過嚴格執法,讓法律付諸實施,藉以規範社會主體的活動,調整各種利益關係,法律所承載和要求的社會公平正義才能成為活生生的社會現實。
 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既是執法的基本原則,也是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。實現社會公平正義,必須強化程序公正意識,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事,讓社會公平正義以一種公開的、程序化的、制度化的方式,以老百姓“看得見”的方式實現。
  為此,必須堅持黨的群眾路線,推進檢務公開、陽光司法,擴大公眾對檢察工作的有序參與,最大限度地讓人民群眾制度化地參與到檢察工作中。  (原標題:把促進公平正義作為工作出發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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